大连拟提高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最高贷
2025-02-11
近日,大连市公积金中心起草《关于调整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稿涉及四个方面,一是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借款人办理首套房及二套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二是提高硕士研究生最高贷款额度。已取得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40万元,贷款额度不受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限制。 三是提高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40万元,贷款额度不受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限制。 四是支持购买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商品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本市购买符合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商品房的,单人或双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贷款额度不受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限制。星级绿色建筑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评价结果(含预评价)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同时符合多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的,借款人仅可选择享受其中一项支持政策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贷款政策不变。
来源:央广网
编辑:李雨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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